2023年上半年教资面试
将于4月14日开始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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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留意当地公告
注意报考时间
以免错过考试
江苏省2023年上半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面试报名通告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3日至14日进行,现将江苏省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具有江苏省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江苏省居住证的人员,或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可在江苏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二)考生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注:只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学历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仅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只具有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仅可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此类考生应持有学校所在地招办备案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原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或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四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可以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以报考各学段教师资格考试。 上述所有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4月14日—17日,17日截至16时。 2.审核时间:4月16日—17日,17日截至17时。 注:17日16时前提交过报名信息的考生,如审核不通过可于17日17时前修改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17日17时之后,所有考生均无法提交报名、审核信息。请考生合理安排,预留充足的审核及修改重报的时间。 3.缴费时间:审核通过即可缴费,时间截至4月19日24时,逾期不能缴费。 注:根据苏价费函〔2014〕25号文件精神,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135元。 4.请考生严格遵照各时间节点进行报名,逾期未完成报名的信息无效。 (二)报名须知 1.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江苏省全部实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以报名系统反馈为准,为更好地为考生服务,具体审核意见还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考生,请留意报名时所留电子邮箱。报名人数较多时,审核状态可能会一直显示“待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 注:①请考生务必在审核期间关注审核状态,如信息有误,请在17日17时前及时更改并重新报名;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要求但审核未通过,请按电子邮件的提示信息提供线上审核材料,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等待人工审核。②如考生2023年上半年笔试报名期间注册的户籍、居住证信息有变更,请先提交审核,审核不通过后可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正,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重新提交等待审核。③审核过程无短信提示,请考生在时间节点内关注报名系统和电子邮箱的提示说明信息。 3.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报名各项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均不能更改。 4.全省报考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的考生(含师范生)统一选择江苏理工学院考区。其他考生(含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名的考区应选择以下三项之一:①户籍所在设区市考区;②居住证所在设区市考区(报名时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③学籍所在设区市考区(仅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具体考区列表及选报要求见附件1。 5.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4号)精神,我省从 2023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起,不再单设师范生面试考区,请有报考需要的师范生选择户籍、居住证、学籍所在地的考区报考。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如与考生的其他考试时间发生冲突,请考生自主选择,责任自负。 三、违规处理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作弊考生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其他 1.面试考核的大纲、方法、流程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各类别笔试和面试科目对应要求见附件2。 2.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要求参照《江苏省中职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暂行办法》(见附件3)执行。 3.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报考科目参见附件4,实际科目以报名系统内显示的为准。 4.考生可于5月8日起打印准考证,6月14日起查询面试结果。考试合格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5.网上报名相关问题咨询方式:①报名系统内“在线客服”。②咨询电话:010—82345677。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 6.其他报名常见问题及咨询电话见附件5。 附件: 1.江苏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及选报条件汇总表.docx 2.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与面试科目对应一览表.xlsx 3.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暂行办法.doc 4.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科目.xlsx 5.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常见问题.docx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4月4日 江苏公告原文链接: https://www.jseea.cn/webfile/index/index_zkxx/2023-04-04/7048910287583318016.html (复制链接点开浏览器查看,内容较为重要,同学们需重视起来!) 青海省2023年上半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面试)报名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 号)安排,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简称NTCE)面试时间为5月13日-14 日。现就青海省 NTCE 面试报名安排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网上报名时间:4月14日—17日17时 2. 微信程序上传审核资料时间:4月14日—17日17时 3. 网上审核时间:4月14日—18日17时 4.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4月19日24时 5. 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8日—14日 6. 面试时间:5月13日—14日(具体面试科目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7. 面试结果发布时间:6月14日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 具有青海省户籍。 2. 青海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3. 已在我省办理居住证的外省户籍人员(有效期内,不含暂住证、居住证办理证明等其他资料)。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报考条件,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方可报名参加面试。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条件不符的考生无法完成相关操作。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 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 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三年级及以上,专科三年级、专升本(专插本、专转本)一年级及以上,3+2 毕业学年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6. 参加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藏语文学科考试的考生范围为:(1)本省普通高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专业三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在校学生或在读研究生。(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本专科、研究生学历,且具有本省户籍或居住证的考生。 7.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20〕1号)精神,自 2020 年起,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具体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8. 根据 2020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 号)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注意事项: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 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流程 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报名所需条件及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报名和缴费工作,过期无法办理。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准确无误的报名信息,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一)报名流程 第一步:注册报名。2023年上半年教资笔试报名成功的考生使用原账户即可,其他考生须重新注册面试账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后(http://ntce.neea.edu.cn),在“考生服务”栏中点击“报名系统”,选择“青海”后点击“点击登录”,进入账户界面后,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页面,报考面试类别及科目等信息并提交。 注意事项:报名系统内须提交本人近6 个月以内的白色背景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应为 JPG/JPEG 格式,不大于200K。 第二步:提交资料。报名系统中注册报名结束后,《青海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线上报名审核程序操作指南》(见附件 1),扫描微信小程序二维码,注册并登录微信小程序,拍照上传审核所需证件及证明资料。 第三步:及时关注审核状态。审核期间,须随时登录报名系统和微信小程序查看个人审核状态。若长时间处于“待审核”状态,请首先确认是否注册微信小程序并提交审核资料;审核时间截止前,仍处于“待审核”状态的考生应及时与审核点联系询问原因,避免错过审核时间(常见问题详见附件1)。 第四步:完成缴费。通过审核的考生在缴费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完成网上缴费,完成后网页显示“完成报名”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不再补办。 根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青发改价格函〔2018〕513 号)文件规定,按照面试 300 元/人.次缴纳报名考试费。 特别提醒:考生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由考生自己负责。一经审核通过,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四、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33 号)执行。 五、成绩查询及合格证明 考生可于6月14日起通过报名网站查询面试结果。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打印 PDF 版本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系统密码重置 1. 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 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获取密码。截止面试结束前,切勿更换手机号码。 (二)咨询电话 审核咨询电话: 青海大学审核点:0971-5315595 青海师范大学审核点:0971-6312533 青海民族大学审核点:0971-8802040 监督电话: 省考试院社会考试处:0971-6304309 附件: 1. 青海省 2023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线上报名审核程序操作指南 2. 学籍证明 3. 面试流程 4. 面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5. 青海省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 6.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年4月4日 青海公告原文链接: http://www.qhjyks.com/docs/20230404142604065449.pdf (复制链接点开浏览器查看,内容较为重要,同学们需重视起来!)
重庆市2023年上半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 > 的通知》(教师〔2013〕9 号)文件精神,依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渝教师〔2015〕2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考生报名前先认真阅读重庆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详细了解相关要求再开始报名。考生须判断自己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不具备资格的不能报考。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本人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的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相关单位替代考生报名。 (三)重庆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的主要流程为:注册、报名、提交、等待审核、考生交费、完成报名。考生审核通过后,须及时交费,方可完成报名。若在规定时间未提交审核,或没有及时交费,都不能参加考试。 (四)每个考区的考位有限,当该考区报名人数达到上限后,系统将关闭该考区,届时请考生选择其它考区报考。 (五)已取得相关学历证书的考生须提前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上查询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认定做好准备。如学信网上无法查询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提前到学历认证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六)报名前请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cq.cn),充分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和所需的各项条件(具体条件以当次认定通知为准),尤其要认真阅读并判断自己是否符合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避免出现盲目报考导致后续无法认定教师资格或不能通过认定的情况。 二、报考对象 申请报名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符合下列任意一项均可。 (一)户籍在重庆市或持有重庆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非暂住证或者居住证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在渝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在校三年级学生;重庆户籍在市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 (三)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渝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详见重庆市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cq.cn)。 3.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考生。 (二)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历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2.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四、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4月17日(24时报名截止); (二)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4月19日(17时审核截止); (三)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23年4月19日(24时交费截止); (四)考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至5月14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五)成绩发布时间:2023年6月14日。 五、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信息输入 2023年4月14日至4月17日,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考区(附件1、面试类别、面试科目(附件2)等,根据网上报名及交费流程图(附件3)完成信息录入。 特别提示:重庆科技学院只接受日语、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和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以上科目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择“重庆科技学院”考区,其它考区不接收以上科目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名,重庆科技学院也不接收其他科目的报名。 (二)网上审核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后,须等待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进行网上审核。考生在审核时段内须及时关注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凡未在审核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报名待审核阶段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尤其要核对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姓名、身份证号、照片错误将无法参加考试、无法进行认定,审核完成后任何信息均不能更改。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为视力残疾或听力残疾的考生,需要提供合理便利需求的,请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在报名期间到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办理。 (三)材料准备 考生完成网上审核后,本人须再次检查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按报考条件自行保管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在渝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 (2)本人已注册的学生证原件或学籍证明材料。 备注:在校生是指在渝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或重庆户籍在市外普通全日制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或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在校三年级学生。 2.户籍在重庆市内已毕业考生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 (2)户口本原件; (3)毕业证书原件(检查学历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查询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 3.户籍不在重庆市内,但持有重庆市居住证的已毕业考生准备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 (2)由重庆市公安局发放的有效居住证原件; (3)毕业证书原件;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查询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 特别提醒:考生审核通过后,再次检查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造成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网上交费 网上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并确认交费成功。根据《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教师资格考试收费主体及标准的通知》(渝价〔2015〕322号)相关规定,面试报考费为280元。 (五)打印准考证 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4日,考生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六、面试内容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三)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四)考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五)面试大纲 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进行查询。其中,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2022年修订版),中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须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行查询。 七、违规处理 考生如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规定处理。 八、成绩查询 及复核 2023年6月14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5日内,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九、合格证明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考生面试通过后自行到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注:考生在查询合格证明时,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两项信息即可,“准考证号”信息可以不用输入)。 十、其他说明 (一)2023年上半年之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2023年上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二)考生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十一、认定事宜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载、彩色打印PDF 版本考试合格证明,在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向户籍或个人档案所在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参见当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文件通知。 附件:1.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及咨询电话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网上报名及交费流程图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3年4月06日 重庆公告原文链接: https://www.cqksy.cn/site/ShowArticle4.jsp?ArticleID=6338 (复制链接点开浏览器查看,内容较为重要,同学们需重视起来!) 西藏2023年上半年 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面试)报考公告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将我区2023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注册:2023年4月14日10:00--17日18:00 (二)报名:2023年4月14日10:00--17日18:00 (三)缴费:2022年4月14日10:00--17日24:00 (四)准考证打印:2023年5月8日--14日 (五)考试(面试):2023年5月13日--14日 二、报考条件 (一)笔试全科合格且在两年有效期内的,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 (二)持西藏户籍、学籍或《学生证》上所列“家庭所在地”在藏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三或大四(含专升本)学生、在读硕(博)研究生;户籍在藏或持有我区有效期居住证人员;驻藏现役军人(武警);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西藏港澳台居民。 三、报名流程 考生在报考前须认真阅读了解相关要求及报名条件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对填写的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了解报名程序、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考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的,后果考生自负。 除已参加西藏2023年3月笔试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其他考生都需重新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注册所用照片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证件照(免冠、正面、彩色、白底);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应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 报名网站为:http://ntce.neea.edu.cn/,注册、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均在该网站进行。 (一)报名报考 1.无需注册的考生 (1)报名网站→“考生服务栏目下的报名系统”→西藏→登录→填写“身份证号、登录密码、验证码”→登录; (2)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网上缴费→报名成功。 2.需注册的考生 (1)报名网站→“考生服务下的报名系统”→西藏→登录→点击注册; (2)填写“身份证号、登录密码、验证码”→登录→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网上缴费→报名成功。 (二)资格审核 考试机构只对照片是否规范,信息填报是否完整进行审核,不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审核。报名期间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未通过的,按审核意见修正信息后继续完成报考环节,以免延误报考。 (三)网上缴费 按照《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全区教育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21]380号)文件,每生收取报名费40元、面试费460元。完成缴费考生的状态变更为“报名成功(已缴费)”,未缴费或者缴费不成功的,无法参加考试;已缴费但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四、考区设置 拉萨、日喀则、林芝、昌都、阿里、山南、那曲、西藏民族大学设立考区(即:考试地点),其中西藏民族大学考区只接受本校在校生及附属学校、幼儿园在职人员报考,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缴费后报考信息不能修改。 五、面试科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英语、道德与法治、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小学藏语文共9个学科。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藏语文(初级中学)共16个学科。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藏语文(高级中学)共15个学科。 (五)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相同;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根据考生选报科目确定(注意: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面试时须自带所报科目中职学段的专业课教材)。 (六)获得“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专业大专以上(含)学历”或区内高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大三年级以上(含)在校生可报考“藏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面试,具体为:(详情见公告原文) 报考241A、343A或443A科目的考生,报名期间需要向地(市)考试机构提交毕业证复印件或高校教务处开具的含专业名称的学籍证明。 六、面试流程 持身份证等报考时所用的有效证件,按照“准考证”上注明时间和地点提前1至2个小时到达考点参加考试。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考生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 (三)面试流程 第一类考生(报考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职文化课的考生)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 3.备课:考生持试题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时间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考生按题作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等内容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 第二类考生(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藏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的考生)。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根据所抽试题单确定备课章节内容。 3.备课:考生持试题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考生按题作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学生试讲(或演示)内容等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 七、违规处理 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进行认定与处理。 八、成绩发布 计划6月中下旬发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九、其他事项 (一)禁止他人、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替考生报名。 郑重提醒: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从未授权或备案过任何机构或个人在我区从事教师资格考试招生培训工作,请勿报读,以免上当。 (二)密码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也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找回登录密码。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面试工作结束前请勿更换手机号码。 (三)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无指定教材,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阅下载《考试标准》及《考试大纲》等资料。 (四)考生务必于报名成功后至考试结束前,持续关注西藏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zsks.edu.xizang.gov.cn/ )和“西藏微青年”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考试相关信息。 (五)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咨询电话:0891-6599503。 (六)报考过程中如遇系统所填信息无法提交等异常情况,请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详情见公告原文) 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3年4月5日 西藏公告原文链接: http://zsks.edu.xizang.gov.cn/95/144/4911.html (复制链接点开浏览器查看,内容较为重要,同学们需重视起来!) 以上便是牛牛整理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