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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最新教师资格证面试公告!(1)

2023年上半年教资面试

将于4月14日开始报考

想要参加面试的同学

记得留意当地公告

注意报考时间

以免错过考试

北京

北京市2023年上半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

考试公告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将于2023年5月13日至14日举行,现将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内地(大陆)居民报名参加北京地区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4.具有北京户籍或北京市居住证;或者是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大专和本科学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或者是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5.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具体如下:

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另:在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和户籍在京的外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在校学籍报考,其中大专在校学生须在毕业的学年度方可报考(即三年制大专在三年级报考,两年制大专在二年级报考)。

6.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详见北京市教师资格网http://www.bjtcc.org.cn/认定体检要求)。

7.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北京地区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港澳居民应持有北京市公安局签发的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持有北京市公安局签发的在有效期限内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在五年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内地(大陆)居民相同。

二、报考流程

报考面试流程为: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查询准考证—参加面试—查询成绩。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8:00至17日16:00。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

填报考区和考试科目:

考生报名时需先选择考区。本次面试设置北京考区、怀柔考区、密云考区、平谷考区和延庆考区。选择怀柔考区、密云考区、平谷考区、延庆考区的考生将在对应行政区内的考点参加面试;选择北京考区的考生将在上述4个行政区以外的考点参加面试。

报考中职专业课类别各科目和初中、高中或中职文化课俄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科目的考生只能选择“北京考区”。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据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如填报信息不真实或者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根据网上报名系统功能设置,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3.在2023年上半年之前参加笔试并成绩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

4.在2023年上半年参加笔试并成绩合格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

5.如考生忘记注册密码,目前报名系统提供手机短信获取密码功能:

(1)如果考生手机号未更换,请通过短信获取密码。如收不到短信,请于报名期间及准考证打印期间拨打短信专属客服电话:010-58750487。工作时间:9:00-12:00;  13:00-17:30。

(2)如果考生手机号已更换,请先人工申请修改手机号。如有疑问,请拨打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站服务热线:  010-82345677。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3:00-16: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6.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http://ntce.neea.edu.cn)”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报考进入面试网上审核阶段。

(二)网上审核

1.审核时间:2023年4月15日8:00至19日16:00。

2.查询网站: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网上审核系统(http://mianshiyy.bjtcc.org.cn,以下简称“面试审核系统”)。

3.网上初审

网上审核首先通过数据比对方式进行初审。考生完成报名后24小时内务必随时关注面试审核系统,或使用手机关注“北京市教师资格”微信公众号查询网上初审结果。如审核结果显示为“初审通过无需复审”,考生可在缴费截止前随时登录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http://ntce.neea.edu.cn)”报名网页查看进度,显示为“待支付”后,考生可直接进行缴费。

4.网上复审

如网上初审结果显示为“初审未通过需复审”,考生须在2023年4月18日下午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应补充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提交复审申请。系统工作人员将进行人工复审。考生在提交复审申请后24小时内务必随时查询复审结果。复审结果显示“复审已通过”的,可进行缴费,方法与通过网上初审的相同。

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复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下午16:00。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网上复审的考生无法参加面试。申请复审应上传以下证明材料电子版图片:

(1)户籍、居住与学籍等证明

(2)本市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应上传考生本人《居民户口簿》首页与个人页图片。本市集体户口的,应上传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籍页原件图片。

非本市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应上传公安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有效期内《北京市居住证确认单》原件图片。

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各类在读学生应上传本人本市《居民户口簿》首页与个人页图片,或有效期内《北京市居住证确认单》原件图片。

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应上传证明材料与本市户籍社会人员相同。

在本市生活和居住并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合格的港澳居民,应上传由北京市公安局签发并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图片(双面);台湾居民应提供由北京市公安局签发的在有效期限内的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图片(双面)。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上传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图片,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京部队。

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应上传在读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图片。如《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已过期则还需上传由所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在读证明)原件图片。证明中应包含入学时间、是否全日制、学制、预计毕业时间等内容。

(2)毕业证明

持有2002年之后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应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图片和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图片。

持有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或者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或者持有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艺术学院外的军队院校学历的,应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图片和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C3座,客服电话:010-67410388)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图片。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应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图片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图片。

持有中师、幼师或者其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应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图片。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面试考试的,应上传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图片。

(3)承诺书

所有申请网上复审的考生应下载打印《承诺书》(附件),由本人在《承诺书》相应位置签字并注明考生证件号码和日期后,将原件图片上传至“面试审核系统”。

上传的各项证明材料图片应文字朝上并且清晰易识别,信息完整,无任何无关图案、花纹或背景等。上传图片不清晰、不完整,导致无法辨认的,将不能通过网上复审。

(三)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http://ntce.neea.edu.cn)”报名网页显示为“待支付”状态,此时考生可在该网上缴纳考试费,缴费日期截止到2023年4月19日24:00。缴费成功后,报名网页显示为“报名成功(已缴费)”状态,面试报名全部完成。未通过审核或审核通过但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面试报名不成功。

(四)查询准考证

考生完成缴费后,于2023年5月8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http://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面试准考证,获取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信息。

(五)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至14日。

(六)查询成绩

2023年6月14日起,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http://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查询时间如有变动,以该网站通知为准)。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组考机构(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六项内容)提出复核申请。

面试报名流程图如下:(详情见公告原文)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考生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http://ntce.neea.edu.cn)”查询。

(二)面试学科

幼儿园面试不分学科;

小学面试分10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

初中面试分20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

高中(含中职文化课)面试分19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

初中、高中(含中职文化课)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学科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其他学科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

四、面试程序

第一步:考生持纸质面试准考证(手机拍照无效)及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第二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三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四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五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六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五、考生须知

1.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3.考生可携带必要文具(如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面试室”,如有违反,将按照作弊处理。

4.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5.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6.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7.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8.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自备正式出版的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目前正在使用的教材,面试程序为:

(1)考生需持有与所报考面试科目一致的教材,考官按自备教材中的某章节现场出题并将题目写到备课纸上。

(2)考生备课20分钟。

(3)考生面试20分钟,其中考生试讲15分钟;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和考生答辩共5分钟。

9.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并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10.请广大考生按照我市新型冠状病毒“乙类乙管”防控措施要求,携带好身份证件,做好自我防护,服从考点管理。

如遇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北京市教师资格网”(http://www.bjtcc.org.cn)将在第一时间公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11.考试收费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5〕1849号),面试收费标准为215元/人(其中200元/人为本市考试费,15元/人为上缴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考务费)。

参加面试的考生可在考试结束后领取本市考试费发票。对于本市城乡低保人员,免交本市考试费部分。实施时采取先网上缴纳全款后退费的方式。请领取发票和办理低保退费的考生在面试考试结束后密切关注“北京市教师资格网”(http://www.bjtcc.org.cn)和“北京市教师资格”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公告了解相关工作安排。

六、咨询联系方式

官网:北京市教师资格网(http://www.bjtcc.org.cn/)

咨询电话:010-82089550(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5月14日期间提供面试咨询服务),010-82089117。

特别提示:所有考生须知悉、配合、遵守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具体考试防疫要求务必密切关注北京市教委网站(http://jw.beijing.gov.cn)、北京市教师资格网(http://www.bjtcc.org.cn)以及“北京市教师资格”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期间适用。

附件:承诺书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4月4日


北京公告原文链接:

http://jw.beijing.gov.cn/tzgg/202304/t20230404_2967618.html

(复制链接点开浏览器查看,内容较为重要,同学们需重视起来!)


贵州

贵州省2023年上半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要求和教育部有关安排,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户籍、学籍(在校生)在贵州省或已取得贵州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在校生指:贵州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五年级学生或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以上人员须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为合格。

二、网上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4日上午9:00至4月17日下午5:00,逾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网上报名

考生在上述规定时间段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及考区,并完成信息录入。

(三)网上审核确认

面试报名实行网上审核确认。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稍后再次登陆报名系统查看确认状态。如果审核确认状态为“不合格”,请及时按照审核备注信息进行相应修改并重报或电话咨询考区。

(四)网上缴纳费用

网上审核确认完成后,考生务必于2023年4月19日24:00前通过网上在线支付完成考试费缴纳,具体办法可参见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相关公告。面试考试费按贵州省物价局(黔价费〔2013〕261号)文件规定收费200元,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报名,系统将自动做信息删除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考区电话;如考区无法解决,请及时与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详见下文各考区及省指导中心咨询电话一览表)。

三、面试科目

幼儿园、小学、初中及高中面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大纲目前参照高中类别执行。此次面试贵州省不开设《小学全科》。

四、面试方法

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面试测评系统,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原则上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20分钟。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至14日(个别考区可能因报考数量大而顺延至2023年5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日期为: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4日。

(二)本次面试共设13个考区:贵阳一考区、贵阳二考区(初中、高中)、花溪大学城一考区(特殊教育、幼儿园、小学)、花溪大学城二考区(初中、高中、中职)、遵义考区、毕节考区、铜仁考区、黔东南考区、安顺考区、六盘水考区、黔南考区、贵定考区、黔西南考区。由于报考人数分布不均,各考区报考人数达到容量上限后,该考区系统将自动关闭。考生需尽早报名,否则会出现拟报考区达到容量上限后无法选择该考区的情况。由于本次面试考生规模较大,各考区可能会安排不同地址的分散考点(考点分配由系统在所报考区内随机安排),请考生务必提前做好准备并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以免造成延误。考生如对面试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所报考区联系,各考区及省指导中心咨询电话一览表如下:(详情见公告原文)

(三)为确保面试顺利进行,考生务必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面试。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本人须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进行面试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填报信息有误导致考生本人无法完成报名,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严禁学校或培训机构代替考生报名。

(二)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成绩均合格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不符合面试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操作。

(三)已参加2022年下半年及以前笔试且合格的考生,本次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23年上半年笔试且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四)考生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重置:

1.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如收不到短信,请拨打短信专属客服电话010-58750487)。

2.人工客服电话:如考生已更换手机号码,请先人工申请修改手机号码(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网站服务热线:010-82345677)。

(五)在教师资格面试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考生可通过网站进行面试结果查询。面试成绩公布日期为:2023年6月14日。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

(七)请考生报名时务必仔细阅读并牢记以下提示内容,确保报考信息符合各考区要求:

1.花溪大学城设立两个考区。“花溪大学城一考区”只开设特殊教育、幼儿园、小学三个类别的考试;“花溪大学城二考区”只开设初中、高中、中职三个类别的考试。

2.特殊教育只在“花溪大学城一考区”开考,其他考区均不设该类别考试。

3.贵阳二考区只开设初中、高中两个类别的考试。

4.贵定考区不开设日语、俄语、中职考试。

(八)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期间适用。


贵州省教育厅

2023年4月5日


贵州公告原文链接:

https://jyt.guizhou.gov.cn/xwzx/tzgg/202304/t20230406_78902142.html

(复制链接点开浏览器查看,内容较为重要,同学们需重视起来!)


辽宁

辽宁省2023年上半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部署和《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辽教发〔2015〕190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考生于2023年4月14日登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一)面试时间

2023年5月13日至1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人数较多的类别,考试日期顺延)。

(二)面试地点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地点设在各市,具体地点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三、面试内容与形式

(一)面试内容

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如需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相关面试信息,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

四、面试程序与科目

(一)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二)报考中职文化课(除中职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外)考生面试使用测评系统抽题。报考中职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3个学科的中职文化课考生需持有与所申请任教学科一致的一节课纸质教案及课件(PPT),教材选用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标准详见附件2)。

报考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课考生面试不使用测评系统。报考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课考生需持有与所申请专业一致的一节课纸质教案及课件(PPT)和实训项目设计方案,教材选用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标准详见附件3、附件4)。

报考中职文化课讲授时间为20分钟;报考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课讲授时间为10分钟,实训项目设计方案说明时间10分钟,共20分钟。

面试程序为: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按照准考证时间到达候测室。

2.考生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入面试室。进入面试室后把纸质材料和U盘交给评委,考生进行讲授展示,面试时间20分钟。

3.考生答辩,评委围绕考生讲授内容进行提问。

4.考试结束,由工作人员带领考生离开考场。

(三)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社会、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等,考生需选择相应的报考科目;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应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报考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应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一致;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面试时,需加试专业知识概述。

2.根据教育部要求新增部分学科。其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学科;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等学科。具体面试由各市教育局自行命题和组织。面试内容请考生咨询所报考区。

五、网上报名与确认

(一)报名条件

符合《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辽教发〔2015〕190号)规定的报名对象、报名条件,且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限内的,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1.户籍或居住证在辽宁省的人员,分别在户籍所在市,居住证所在市报考。

2.辽宁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地报考。

(二)网上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实行网上报名,本次面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至4月17日17:00,逾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符合报名条件者,可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报名系统指引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

注意事项:

1.已参加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网报时不用重新注册。参加其他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重新注册和填报个人及报考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2.考生须本人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和学校团体代替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规定造成填报信息有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提示重置密码,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笔试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若有考生变更手机号码,可通过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教师资格考试客服电话核实身份后,进行人工重置密码获取新的登录密码。(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三)网上确认

面试报名确认环节全部采用网上确认信息方式,考生无需到现场确认。考生信息只在网上审核,不组织现场确认。审核时如发现信息有误,由审核单位退回,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重新上报进行确认、审核。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至18日,具体时间详见各市教育局通知。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和确认信息手续的,视为放弃报考。各考区确认点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四)考试缴费

审核合格通过的考生,应再次登录报名系统,在网上缴纳考试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复函》(辽价函〔2018〕95号)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收费标准:幼儿园、中等职业教师为每人220元,其他类教师为每人180元。网上缴费截止日期4月19日24:00,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五)准考证打印

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5月8日开始,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六、面试成绩查询与合格证明发放

(一)面试成绩查询

本次面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次面试成绩。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

(二)合格证明发放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的必要条件。面试成绩公布后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打都可以),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考试合格证有效期3年,具体有效期日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日期为准。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遵守教育部《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认定和处理。

(二)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附件:

1.辽宁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确认点联系方式

2.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面试测试标准

3.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面试测试标准

4.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面试测试标准


辽宁教育学院

2023年4月3日


辽宁公告原文链接:

https://www.lnie.ln.cn/info/1192/3189.htm

(复制链接点开浏览器查看,内容较为重要,同学们需重视起来!)


甘肃

甘肃省2023年上半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NTCE”)(面试)定于5月13日至14日举行。现将面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4月14日至17日17时

网上审核时间:4月14日至18日17时(考生必须按照报考考区公告,按规定方式及时提交审核材料进行线上审核。)

网上缴费时间:4月14日至19日24时

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8日至14日

考试时间:5月13日至14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5.相应类别笔试科目全部合格并在有效期(2年)之内。

(二)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具备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甘肃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附件1);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其它否决条件

1.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2.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3.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不符合报考条件投机报考的,后果自负(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因投机报考所取得的考试成绩无效)。

(五)属地管理要求

申请人应在户籍关系或人事关系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精神,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时提交的工作单位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改为居住证。具体属地管理要求,按当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名实施方案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流程

面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报地址为http://ntce.neea.edu.cn)方式,分为三个环节:①网上注册报名;②审核确认(具体审核方式请与所报考区联系咨询);③网上缴费确认。

(一)面试报名简易流程

考生从报名网站首页“网上报名(甘肃)”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登录页面→【在甘肃参加2023年上半年笔试考生,可继续使用笔试报名时的账号;未在甘肃参加2023年上半年笔试考生,须重新注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面试报名→选择考区(市、州)→选择学段类别→选择学科→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审核→审核通过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面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二)报名具体步骤如下:(详情见原文公告)

第一步,注册。登录NTCE网站(http://ntce.neea.edu.cn)。按要求填写姓名、证件号码等相关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第二步,报名报考。考生完成注册后,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并按户籍关系或人事关系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选择考区,根据本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与笔试对应的面试学段类别和学科。审核确认前,考生可修改网上已填报信息,审核确认后填报信息不得修改,信息填报错误由考生本人负责。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特别提示:①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②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学段日语、俄语;③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课;④各学段心理健康教育,考生只能选择兰州考区报考,按照兰州考区的要求进行审核确认,并在兰州参加面试。

第三步,审核。审核方式采用网上审核,考生须提前关注所报考考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名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当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面试报名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按自动放弃处理。

第四步,缴费。考生随时登陆报名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纳考试费的考生,视其为放弃报考。

四、收费标准

NTCE 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依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7〕840 号)执行,按 280 元/人次收取。

五、学段及学科设置

目前,NTCE开考五个学段,即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含文化课、专业课、实习指导课3类)。各学段面试学科分类见附件2。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道德与法治、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共11个学科。

(三)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类别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同。报考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考生,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合格即可进行面试报名。

(四)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根据考生的专业选报相应科目。

六、成绩查询

6月14日起,登录NTCE网站(http://ntce.neea.edu.cn)通过“成绩查询”栏目查询面试考试成绩。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考区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七、合格证明

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登录NTCE网站(http://ntce.neea.edu.cn)通过“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考试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有效期为3年。考生凭该证书即可到属地教育行政机构教师管理部门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申报手续,并在其指导下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提交申请。申报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到县级教育局办理,申报中学和中职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到市级教育局办理。

八、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请考生规范参加考试。

九、重要提示

(一)考生必须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信息、是否在校生、所属院校等关键信息,并按报考考区要求如实上传学籍或户籍、学历、学信网信息,报名信息不符和投机报考的考生,后果自负(在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考试成绩和合格证明将做无效处理)

(二)NTCE考试不指定教材,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NTCE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

(三)对于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的考生,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成绩。注册上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遵守规范、慎重选用。

(四)如考生忘记网报登录密码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下。因此,考生在参加NTCE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

(五)2023年上半年起,我省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新增设“日语”、“俄语”学科。上述学科的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且考生只能在兰州考区报考。

(六)有关NTCE考试的其它通知信息,可关注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

(七)有关NTCE(面试)审核具体事宜,请考生提前关注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相关公告。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3。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4月6日


甘肃公告原文链接:

https://www.ganseea.cn/html/tzgg/8207.html

(复制链接点开浏览器查看,内容较为重要,同学们需重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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